實價登錄申報不實,除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規定,將按次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甚至恐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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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第六屆委員,已於本(十一)月六日順利選出。

據地政處表示,市府耕地租佃委員會由委員十一人組成,其中八人(佃農委員四人、自耕農委員及地主委員各二人)分別由佃農、自耕農、地主選出,任期四年,其餘三人為當然委員,由有關機關人員擔任。其任務為協助政府維護三七五減租成果,調解、調處耕地租佃爭議,疏減訟源,勘查災歉、議定減免地租,公平保障業佃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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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地政機關自即日起,結合便利超商開辦24小時「地政電子謄本下載列印」服務,提供民眾更多元的服務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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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遠途申請人申辦登記案件之往返次數,節省其時間及交通成本,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自103年8月20日起可受理遠途申請人申請登記案件先行審查,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只要申請人或代理人的戶籍地址或地政士事務所登記所在地在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以外之其他縣(市),且申請登記案件符合以下所列類型,並經申請人或代理人主動提出者,地政事務所即可先進行審查作業,並將審查結果告知申請人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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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整合全國地籍異動即時通申請窗口,讓民眾一次申請、全國通用,不動產所有權異動、抵押權設定或權狀申請補發時,可以立即接獲通知於第一時間掌握產權異動訊息,並自105年10月3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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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民眾土地財產權,地政局及本市6個地政事務所自105年7月1日起對於年齡超過百歲的所有權人,進行地籍與戶籍資料清查勾稽,清查結果共1,514人。若發現所有權人已往生者,即主動提醒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繼承人之權益,並確保地籍資料正確,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促進土地合理利用。

本市百歲地主逾一千五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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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本(106)年1月1日起上路,今後以出租房屋為業的房東,租賃契約若違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推出各項措施,幫助民眾了解新制,有助於自身權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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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0年8月11日報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大眾商業銀行遭「假租屋,真詐財」集團,持偽造證件詐貸,認為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之地政事務所未盡審查義務,判決臺北市松山地政所應負三分之一的過失賠償責任乙事,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提出說明,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承辦人員於審查案件所附相關證件及權狀時,均依相關規定詳為審認,並無怠於執行職務,未來將就該判決內容研析後,再委由律師提出上訴。

本市第5屆優良地政士評選活動,經臺北市第5屆優良地政士評選會議評選結果,共選出優良地政士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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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異動 即刻通知 保障你的產權

  為防止偽冒不動產抵押貸款或移轉的情形,內政部自105年10月31日起,推出全國皆可申請之「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民眾可採臨櫃或網路免費申辦;申辦後,只要名下已登記的土地或建物之所有權利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及書狀補給登記案件,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系統分別提供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等2種管道自動通知義務人,讓民眾能隨時掌握不動產權利異動資訊,有效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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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社區不動產諮詢服務」是本局秉持「公私協力」、「在地服務」的理念實踐,主動積極藉由跨機關以及公、私協力的方式,將服務據點延伸至社區,與鄰里中心結合,提供在地免費地政業務諮詢服務,讓民眾對於地政登記業務、稅務規劃、測量業務等相關問題可就近至里辦公處諮詢,帶給民眾更貼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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